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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核名常见规则有哪些?
近年来,公司注册越来越火爆盛行。
公司核名作为公司注册的第一个环节,看似容易却也最容易出状况。而通晓核名规则,则会让企业核名这一步骤顺利进行。下面将列举一些公司核名的常见规则:
01. 工商核名会在相似行业范围内进行。譬如说都是科技行业,如果之前相同字号已经注册,那么就不能再继续使用此字号。
02. 字号的规则:字号的核准规则:ABC字号,会拆分为AB、AC、BC三个字号的分别核查,如果其中有一个已经被
占用,那么ABC字号就不能够使用。
03. 字号中不得使用阿拉伯数字、字母及连续2个大写数字如:“12、AB、十二,拾贰”等。
04. 字号中不得使用特定词组及形容修饰词语,如:“非常、第一、最棒、森林、工业、世纪”等。
05. 字号中不得使用地域、地区、国家等名称,如“上海、浙江、杭州”等。
06. 字号中不得使用修饰行业,及使人产生误解的词语,如行业为”金融信息服务“ 的不得使用“快贷款,好贷,等词语作为字号。
07. 行业为”投资咨询“、”投资管理"的不得使用“创投'等词作为字号。
08. 查名时字号两两连续字号查询,故字号越多,名称越难查出,字号最少2个字,如:”克里斯汀“ 查名时需查”克里“、”里斯“”斯汀“皆不得与其他字号相重
09. 查名时查相似字,如:”曼“需要查相似字”漫、蔓、嫚、慢、幔“ 等增加删除该部首都要查。
10. 查名时查询相似行业,如:查”电子科技“ 行业时,需查询” 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 网络科技“、”自动化科技“等相似行业。
11. 与驰名商标、著名企业名称相似的字号不得使用。
注: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行业只能选取一种,字号可以多取
一般情况下,核名时间通常为1-3个工作日,核名通过则可以进行公司注册的下一步骤操作,失败则需要重新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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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企业名称核准相关事项具体规定
一、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核准受理业务范围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国家工商总局负责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内资公司、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外资公司、非公司外资企业法人等企业名称: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二、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核准申请条件和方法
(一)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二)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1、国务院批准的;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3、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申请上述 2、3、4类新设立企业名称核准的,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网上注册申请业务系统(简称网上注册系统)提交申请。
对于通过网上注册系统提交的新设立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总局在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将相关信息网上告知申请人。 其“预先核准通知书”由当地企业登记机关打印、发放,申请人可以不必到国家工商总局领取。
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变更名称、需经总局核准的(上述 2、3、4类),由各地登记机关受理审查后,通过网上注册系统报本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企业登记机关审查,省企业登记机关审查后报总局审核,总局最终作出审核是否通过的决定,相关审核信息通过系统反馈至该企业登记机关。
申请上述新设立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需向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企业名称管理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外商投资企业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的,可以网上提交申请)。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提交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说明:
1、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可登录“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相关表格。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注:网上提交申请,外商投资企业需上传全体投资人资格证明复印的扫描件(PDF格式)。
三、向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双渠道”服务
外商投资企业既可以选择通过网上注册系统提交申请(同时上传投资人证明文件PDF格式扫描件),也可以到有登记管辖权限的企业登记机关现场提交申请。
现场申请的,由登记机关受理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通过网上注册系统上报总局审核;核准后,由登记机关打印“预先核准通知书”,发放给申请人。
四、 预先核准名称可以调整部分申请项目
申请人可以对已经预先核准、尚未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申请事项进行部分调整,可以延长一次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的保留期限。可以调整的项目是:地址、注册资本(金)、投资人名称和证照号码、经营范围、行业代码等。其中,调整投资人名称和证照号码属勘误性质,申请人须同时网上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扫描件(PDF格式)。
内资企业名称已核调整,由申请人通过网上注册系统按照预先核准程序办理。外资企业名称已核调整,网上申请核准的,既可以由申请人通过网上注册系统按照外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程序办理,也可以由申请人向已经确认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调整申请;现场申请的,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调整申请,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外资企业名称已核调整业务后,通过网上注册系统报总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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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相同及相近对比规则
企业核名作为工商注册的关键一环,其通过与否直接影响着公司注册办理的进程。为了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保障企业核名工作地顺利进行,工商总局印发《企业名称相同及相近比对规则》,具体如下: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高效比对服务,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工商总局关于提高登记效率积极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54 号)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企业登记机关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申请企业名称提供比对服务。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将比对结果以在线网页等方式呈现给申请人,供其参考、选择。
第三条 申请人提交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对系统提示为企业名称相同:
(一)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核准的企业名称完全相同。
(二)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核准的企业名称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和组织形式排列顺序不同但文字相同。如:北京红光酒业发展有限公司与红光(北京)酒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核准的企业名称字号、行业文字相同但行政区划或者组织形式不同。如:北京红光酒业有限公司与红光酒业有限公司;北京红光酒业有限公司与北京红光酒厂。
第四条 申请人提交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对系统提示为企业名称相近:
(一)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行业表述不同但含义相同。如:万青地产有限公司与万青房地产有限公司、万青置业有限公司。
(二)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的字音相同,行业表述相同或者行业表述不同但内容相同。如:北京牛栏山酒业有限公司与北京牛兰山酒业有限公司、北京牛蓝山白酒有限公司。
(三)字号包含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核准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或者被其包含,行业表述相同或者行业表述不同但内容相同。如:北京阿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阿店巴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阿店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四)字号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核准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部分字音相同,行业表述相同或者行业表述不同但内容相同。如:北京阿店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马云阿理巴巴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阿理巴巴金控技术有限公司。
(五)不含行业表述或者以实业、发展等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用语表述行业的,包含或者被包含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核准的同类别企业名称的字号,或者其字号的字音相同,或者其包含、被包含的部分字音相同。如:北京牛兰山有限公司与北京金牛栏山有限公司;北京全聚德有限公司与北京荃巨得有限公司、北京宏荃聚德实业有限公司。
第五条 申请人通过比对系统查询申请企业名称时,拟申请的企业名称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核准的企业名称相同的,列出相同的企业名称,提示该申请不能通过;拟申请的企业名称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核准的企业名称相近的,列出相近的企业名称清单,提示该申请可以通过,但存在审核不予核准的可能,存在虽然核准,但在使用中可能面临侵权纠纷,甚至以不适宜的企业名称被强制变更的风险。
第六条 地方企业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地方政府要求、改革需要和技术条件等,细化比对规则,不断提高比对智能化服务水平。
第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名称和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的比对,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八条 本规则由工商总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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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有限公司工商注册流程简介
伴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的到来,我国中小企业数量迅猛增长,注册公司的数量也越来越多。不过,很多注册者依然对公司注册的流程“一头雾水”,因此多跑了很多“冤枉路”。那么,公司注册究竟应该如何操作呢?接下来,本文将对有限公司注册流程进行简要介绍。
文前说明:
1、本文所讲述内容为有限公司设立流程,其他企业形态不在此文讨论范畴。
2、本文只讨论工商设立环节,其余环节不过多涉及。
3、本文只讨论普通有限公司设立流程、资质审批等特殊行业不在此文讨论范畴。
一、 设立流程
有限公司设立流程包含以下四个步骤: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申请环节无限制,任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个人、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均可以申请设立有限公司,当然,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二、 需要提交的资料
注册公司需要提交哪些详细的资料?详细资料如下:
1、 公司法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 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 法人、监事、全体股东的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主体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复印件;
资格主体是企业的,譬如股东是XX公司,则需要提供该公司营业执照;
资格主体是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提交相关资格证明即可。
5、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相关资料收集齐后,先向工商进行企业名称审核,审核后收到该通知书。
6、 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商用/商住两用)提供房产证,租用房产提供租赁合同。
三、 审核
审核流程大体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 企业名称审核;
核名通过后,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此环节通过后,才会进行后续环节审核。
2、 相关资料审核:
3、 身份审核
核实法人、股东、监事身份。
如果这些步骤都顺利进行,企业便可以领取营业执照,进行刻章备案了。不过,公司要想进入运营阶段,还需要办理银行开户、税务报到、申请税控和发票、社保开户等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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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核名中的公司名称禁限用规则
企业注册成功与否和企业核名是否顺利通过有着必然联系。为了规范企业名称审核行为,2017年7月3日,国家工商总局就《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制定完善《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名称审核行为,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服务,根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工商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有关业务。企业名称审核人员依据本规则对企业名称申请是否存在有关禁限用内容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第三条 企业登记机关可以依据本规则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企业名称筛查服务。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地区可以参照本规则,建立、完善比对、申报系统,为申请人提供自主申报、自负其责的登记服务。
第四条 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一)与同一登记机关已登记、或者已核准但尚未登记且仍在有效期内、或者已申请尚未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二)与办理注销登记未满 1 年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三)与同一登记机关企业变更名称未满 1 年的原同行业名称相同;
(四)与被撤销设立登记和被吊销营业执照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第五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一)有消极或不良政治影响的。如“支那”“黑太阳”“大地主”等。
(二)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如“九一一”“东突”“占中”等。
(三)带有殖民文化色彩,有损民族尊严和伤害人民感情的。如“大东亚”“大和”“福尔摩萨”等。
(四)带有种族、民族、性别等歧视倾向的。如“黑鬼”等。
(五)含有封建文化糟粕、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或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如“鬼都”“妻妾成群”等。
(六)涉及毒品、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的。如“海洛因”“推牌九”等。
第六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一)含有党和国家领导人、老一辈革命家、知名烈士和知名模范的姓名的。如“董存瑞”“雷锋”等。
(二)含有非法组织名称或者反动政治人物、公众熟知的反面人物的姓名的。如“法轮功”“汪精卫”“秦桧”等。
(三)含有宗教组织名称或带有显著宗教色彩的。如“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等。